最近很多朋友留言給青島報關公司,大致的情況都是出口了一些貨物到國外,由于質量問題等原因需要退運回來。問題的話基本上都是退運貨物進口如何報關,退運貨物進口報關要什么單證這里,退運退運貨物進口是不是不用交稅等等。
這里青島報關公司得先得補腦一下什么是“退運貨物”。
退運貨物是指原出口貨物或進口貨物因各種原因造成退運進口或者退運出口的貨物。退運貨物包括一般退運貨物和直接退運貨物。一般退運貨物是指已辦理申報手續且海關已放行出口或進口,因各種原因造成退運進口或退運出口的貨物。 直接退運貨物是指在進境后、辦結海關放行手續前,進口貨物收發貨人、原運輸工具負責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統稱當事人)申請直接退運境外,或者海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責令直接退運境外的全部或者部分貨物。
退運貨物
退運貨物同時也是進出口貨物貿易方式(監管方式)的一種。其監管方式代碼:4561。全稱退運進出口貨物,是指進出口貨物因殘損、缺少、品質不良、規格不符、延誤交貨或其他原因退運出、進境的貨物。此監管方式適用于一般退運貨物。
直接退運
監管方式代碼:4500,全稱直接退運貨物。適用于:1.在貨物進境后、辦結海關放行手續前,由于客觀原因需向海關申請辦理直接退運手續的,包括錯發、誤卸貨物等;2.在貨物進境后、辦結海關放行手續前,由于不符合有關法令,依法應當退運的,由海關責令當事人將進口貨物直接退運境外的,包括違反有關進口法令,經海關處理后責令退運境外的;3.保稅區、出口加工區及其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進口貨物直接退運的監管方式為“來料料件退換”
通常我們所說的退運貨物指的就是第一種情況:一般退運貨物。這個也是我們今天要聊的內容。
問題一:退運貨物進口要不要交稅?
答:退運貨物進口不用交關稅及增值稅。不過凡是符合按照退運方式進口的貨物,必須要符合的條件之一就是未辦理退稅或者已退稅但已補交退稅。
問題二:退運貨物進口報關需要什么單證呢?
答:原出口全套報關單證(裝箱單/發票/合同)、未退稅證明/或者補稅證明、退運協議、情況說明書、報關委托書、報檢委托書及裝箱單、發票、合同、提單等。
在很多朋友的認知中,國產的東西出口到國內,現在退運回來了,那么就是退運貨物,按照退運報關來申報就不用交進口稅。但是,,,并不是這樣的。
問題三:按照退運貨物進口,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答:主要有3個前提條件,第一是單證齊全,能提供原來出口時候的全套報關單證;第二,出口未滿一年,出口超過一年的不能按照退運貨物進口;第三要有質量問題,很多口岸海關都不接受貿易原因、單證原因等的退運申請。
像一些買單出口的貨,提供不了原來出口的全套報關單證,那么不能按照退運貨物進口來申報;一些已經退稅的貨物由于某些原因不想或者不能補稅,也不能按照退運貨物進口的方式申報;一些由于貿易原因收不到貨款的退運,海關不認可退運理由也不能按照退運進口申報;還有一些發錯貨的,那就更加、、、、、、
出口的貨物如果能夠順利按照退運貨物進口來申報,進口回來的時候不用交進口關稅及進口增值稅那當然是最好的了,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很多出口超過1年的,或者原來出口的時候“包稅”出口、買單出口之類的貨物想要進口回來那就沒有那么容易。通常這些要退運回來的貨物由于不符合退運貨物進口的條件,往往都只能按照一般貿易的方式來申報進口,提供對應的進口單證批文、正常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也就是相當于從國外采購了一批國產的貨物,現在進口報關進來。
在實際操作中,還有很多要注意的問題,比如部分海關只接受有質量問題的退運,那么那些發錯貨(品名/數量/牌子型號)需要退運的貨物就只能按照一般貿易正常繳稅進來嗎?如果您是出口方你能接受嗎?其實沒有什么問題是解決不了的,只要您找到專業又有實力的報關公司肯定能給你滿意的退運進口方案!